法院公告
当事人
宋林杰,宋海滨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皖1524民初2393号
案由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公告人
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人民法院
内容
宋海滨:本院受理了宋林杰诉你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即(2021)皖1524民初2393号案件,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该案的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起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1-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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