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郑灿灿,石梦生,刘华荣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皖1503民初6798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石梦生:本院受理原告郑灿灿诉你、刘华荣民间借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1503民初6798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0-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