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查兴合,刘兰心,刘爱兄,姚惟宏,程志, 安徽省铜陵华新矿业有限公司 ,铜陵市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聚朋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安徽啸吟天地商贸有限公司 ,铜陵县钟鸣清泉铁矿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安徽聚朋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铜陵县钟鸣清泉铁矿、安徽啸吟天地商贸有限公司、安徽省铜陵华新矿业有限公司、查兴合、刘兰心、刘爱兄、姚惟宏:铜陵市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与安徽聚朋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铜陵县钟鸣清泉铁矿、安徽啸吟天地商贸有限公司、安徽省铜陵华新矿业有限公司、查兴合、刘兰心、程志、刘爱兄、姚惟宏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案民事上诉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答辩期15日,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10-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