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赵明,王阳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辽1103民初1025号 |
案由 |
离婚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阳:本院受理原告赵明与被告王阳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1103民初102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0-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