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盘锦鑫诚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铁建业(江苏)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江苏万宜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辽1104民初346号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中铁建业(江苏)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江苏万宜工程科技有限公司诉你与被告盘锦鑫诚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1104民初34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被告中铁建业(江苏)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江苏万宜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工程款5688100元;二、被告盘锦鑫诚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欠付工程价款5688100元范围内对原告江苏万宜工程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责任;三、财产保全费19702.97元、案件公告费860元,原告江苏万宜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已预交,由被告中铁建业(江苏)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负担,此款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由被告中铁建业(江苏)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付给原告江苏万宜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四、驳回原告江苏万宜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按当事人人数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09-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