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裴养,李英杰, 凌海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辽0781民初1682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锦州市凌海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裴养、李英杰:本院受理原告凌海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0781民初168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10-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