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赵小舟,金超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辽0702民初1443号 |
案由 |
不当得利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金超:本院受理原告赵小舟诉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0702民初14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0-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