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程涛,孙建领, 安徽舜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皖0406民初1734号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
公告人
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法院
内容
孙建领:本院受理程涛诉孙建领、安徽舜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0406民初173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一、解除程涛与孙建领于2016年11月2日签订的《钢管、扣件租赁合同》;二、孙建领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程涛钢管、扣件租赁费1742996.83元,并给付2021年5月11日起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的租赁物占用费(以钢管105261.5米、扣件59848只为基数,按钢管0.007元/米/日、扣件0.005元/只/日计算);三、孙建领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程涛违约金87149.84元;四、孙建领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返还程涛租赁物钢管105261.5米、扣件59848只;五、安徽舜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对上述判决主文第二、三、四项下的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承担二分之一的赔偿责任,安徽舜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孙建领追偿。六、驳回程涛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2791元,由原告程涛负担760元,被告孙建领负担21271元,被告安徽舜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760元;公告费860元,由孙建领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1-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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