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建树, 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朔州中心支公司 ,乌兰察布市蒙晋汽车营销有限责任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山西省朔州市怀仁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建树:本院受理原告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朔州中心支公司诉被告王建树、乌兰察布市蒙晋汽车营销有限责任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0-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