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丽,李军,刘秋珍,李业宏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21)辽1081执恢48号之一,(2021)辽1081执恢48号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辽宁省辽阳市灯塔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李军、刘秋珍、李业宏:申请执行人张丽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拍卖成交,现向你三人公告送达拍卖成交裁定书和更正裁定。(2021)辽1081执恢48号之一:李军所有的位于沈阳市铁西区重工北街50甲10号7幢网点2门102.77平方米门市的所有权归买受人曾坤所有。李军所有的位于沈阳市铁西区重工北街50甲10号7幢网点2门102.77平方米门市的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曾坤时起转移。(2021)辽1081执恢48号之二:裁定书第一页第五段第四行,第一页第六段第一行,第三行中的“重工北街50甲10号7幢网点2门”更正为“重工北街50甲10号网点2门”。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1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