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戴恩国,张宇,李晓华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辽1003民初853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辽阳市文圣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宇:本院受理原告戴恩国诉被告张宇、李晓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1003民初85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辽宁省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0-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