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明伟,崔鸿雁,程斌,崔红娥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辽宁省丹东市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程斌、崔红娥:本院受理原告李明伟、崔鸿雁诉你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0-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