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毛海峰,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泉市分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晋0303民初352号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山西省阳泉市矿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毛海峰: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泉市分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晋0303民初35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204号办公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西省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