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孙浩余,李小美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皖1702民初164号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
内容
李小美:本院受理孙浩余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1702民初16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
2021-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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