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韩少勇,翁文岩,高锋,孙福林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辽1202民初1782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铁岭市银州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翁文岩、高锋:本院受理原告韩少勇与被告翁文岩、高锋、孙福林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辽1202民初17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9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立案庭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