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马昌军,李从刚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辽1223民初689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铁岭市西丰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李从刚:原告马昌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我院已受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辽1223民初689号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传票、廉政监督卡。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庭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答辩期为公告届满之日起15日内,举证期为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1-10-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