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邵鹏,孙程铭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辽0214民初3238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孙程铭(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本院受理原告邵鹏与被告孙程铭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辽0214民初3238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令:被告孙程铭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邵鹏借款101000元及逾期利息5000元。一审案件受理费2700元,由被告孙程铭负担2484元;公告费600元,由被告孙程铭负担。本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不提出上诉本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