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邵鹏,孙程铭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辽0214民初3238号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辽宁省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法院
内容
孙程铭(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本院受理原告邵鹏与被告孙程铭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辽0214民初3238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令:被告孙程铭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邵鹏借款101000元及逾期利息5000元。一审案件受理费2700元,由被告孙程铭负担2484元;公告费600元,由被告孙程铭负担。本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不提出上诉本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1-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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