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林,陶伟彬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辽0105民初5211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陶伟彬:本院受理原告张林诉被告陶伟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0105民初521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320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