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吴涛,张东辉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辽0105民初1945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东辉:本院受理原告吴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0105民初19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313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对本判决不服,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1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