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陈佐均,韩勇, 厦门三扬宏建材有限公司 ,厦门鹭郡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闽02民终4883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韩勇、厦门鹭郡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陈佐均与被上诉人厦门三扬宏建材有限公司、韩勇、厦门鹭郡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市理终结。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闽02民终488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