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王和桐,蒋爱英,黄秀梅,王旭文,王永昌,王苏莉,陈加友, 广州珠江物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广州珠江物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0)桂0102民初7112号
案由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公告人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内容
陈加友:本院受理原告王和桐、蒋爱英、黄秀梅、王旭文、王永昌、王苏莉与被告广州珠江物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广州珠江物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陈加友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案号为(2020)桂0102民初7112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20)桂0102民初711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1-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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