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和桐,蒋爱英,黄秀梅,王旭文,王永昌,王苏莉,陈加友, 广州珠江物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 ,广州珠江物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0)桂0102民初7112号 |
案由 |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
公告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陈加友:本院受理原告王和桐、蒋爱英、黄秀梅、王旭文、王永昌、王苏莉与被告广州珠江物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广州珠江物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陈加友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案号为(2020)桂0102民初7112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20)桂0102民初711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