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袁良峰,吴团仰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0)桂0503民初2924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吴团仰:本院受理原告袁良峰与被告吴团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桂0503民初292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