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夏鹏,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柳江支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桂0206民初1934号 |
案由 |
信用卡纠纷 |
公告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夏鹏: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柳江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桂0206民初193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如下:一、被告夏鹏归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柳江支行信用卡透支本金99416.94元;二、被告夏鹏支付给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柳江支行信用卡透支利息1738.09元、逾期还款违约金2785.13元、消费手续费2998.12元(利息暂计至2021年2月22日,之后的利息按约定计算至欠款付清之日止);三、被告夏鹏支付给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柳江支行公告费260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