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孔乐正,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江县支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桂0206民初2412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孔乐正: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江县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桂0206民初241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