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立,黄超,张仁国,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廊坊中心支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21)辽0703民初610号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黄超:本院受理原告李立与被告黄超、张仁国、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廊坊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廊坊中心支公司提起上诉,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2021)辽0703民初610号的上诉状副本,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 |
刊登日期 |
2021-1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