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甄子豪,贾东丽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贾东丽:本院受理的原告甄子豪诉被告贾东丽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首阳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