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永明,吴继宝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甘2923民初746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永靖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吴继宝:本院受理原告李永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甘2923民初74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临夏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0-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