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永惠,罗杰华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云2503民初3795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罗杰华:本院受理原告张永惠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云2503民初3795号案件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转入普通程序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