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吕桂明,邵伟连,邵逸飞,梁秋琼, 平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官成信用社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平南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梁秋琼(户籍所在地广西南宁市良庆区三叠石路34号A栋1单元1204号房):原告平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官成信用社与被告吕桂明、邵伟连、邵逸飞、梁秋琼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裁定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洁办案告知书、阳光司法网启用告知书、五个“严禁”、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须知、证据、案件随案监督卡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1月11日09时00分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希你届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
刊登日期 |
2021-10-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