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杰,曹广伟, 大理全信通快递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云2924民初895号 |
案由 |
运输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宾川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李杰、曹广伟:本院受理的原告大理全信通快递有限公司与被告李杰、曹广伟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云2924民初89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由被告李杰、曹广伟于本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向原告大理全信通快递有限公司支付运输费用110256.10元;二、案件受理费2505.00元,由被告李杰、曹广伟负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