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石宗德,姚新旺,杨杰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黔0623民初2146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贵州省铜仁市石阡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姚新旺:本院受理原告石宗德与被告姚新旺、杨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黔0623民初2146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花桥人民法庭领取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如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花桥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依法缺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1-1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