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汪洋汉, 广西万晨投资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桂1421民初1768号 |
案由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扶绥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汪洋汉:本院受理原告广西万晨投资有限公司诉被告汪洋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桂1421民初1768号案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0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渠黎人民法庭大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1-11-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