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莫荣再,崇左边境管理支队,苏卫晓, 江西昌厦建设工程集团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桂民再257号 |
案由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苏卫晓:申诉人莫荣再与被申诉人江西昌厦建设工程集团公司、崇左边境管理支队、苏卫晓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桂民再257号民事判决书,须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到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监一庭领取(联系电话:0771-5788387),经过六十日未领取,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09-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