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刘飞,,第三人-,蔡永生,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山分行 ,云南金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云南新富亿木业有限责任公司 ,文山州森旺林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丘北县富亿木业有限公司 ,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山分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丘北县支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19)云26民初54号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云南新富亿木业有限责任公司:我院受理原告刘飞与你公司、被告丘北县富亿木业有限公司、文山州森旺林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云南金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第三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丘北县支行、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山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山分行、蔡永生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9)云26民初54号民事判决书及被告丘北县富亿木业有限公司上诉状。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上诉状,逾期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1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