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金开仁,晏国秀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黔0423民初1755号 |
案由 |
离婚纠纷 |
公告人 |
贵州省安顺市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晏国秀:本院受理(2021)黔0423民初1755号原告金开仁诉你离婚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合议庭组织人员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诚信风险提示书、作风建设告知书、诚信诉讼告知书、诚信诉讼承诺书、公正高效审判承诺书和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间分别为公告期届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开庭时间为公告期、答辩期和举证期满后于2022年2月21日下午15时(如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法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