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杨梅, 景谷城镇建设服务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云0824民初1248号 |
案由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云南省普洱市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杨梅:本院受理景谷城镇建设服务有限公司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1)云0824民初1248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传票、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廉政监督卡等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第二日(如遇节假日顺延)下午15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0-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