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杨斌,杨小风,杨力,万润芳,杨伏义,马玉花, 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忠分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宁0302民初1408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本院受理原告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忠分行与被告杨斌、杨小风、杨力、万润芳、杨伏义、马玉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民事判决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宁0302民初140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详见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金积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