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符金城,赵龙,符金山 |
公告类型 |
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符金山:本院受理的上诉人符金城与被上诉人赵龙、原审被告符金山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二楼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0-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