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闻喜县锋力柳林石榴子矿业有限公司,高红明,高远, 宁夏远高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贺兰支行 ,闻喜县刘庄冶宏远铜业有限公司 ,宁夏远高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高红明、高远:本院受理原告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贺兰支行与被告宁夏远高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宁夏远高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闻喜县锋力柳林石榴子矿业有限公司、、闻喜县刘庄冶宏远铜业有限公司、高红明、高远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西区404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1-10-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