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周怀彬,位爱国,殷学刚, 信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运城分公司 ,信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宁夏兴尔泰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位爱国、殷学刚:上诉人信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信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运城分公司与被上诉人周怀彬、宁夏兴尔泰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位爱国、殷学刚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送达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1-1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