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赵志磊,周金波 |
公告类型 |
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周金波:本院受理赵志磊与周金波劳动合同纠纷上诉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九法庭开庭审核。 |
刊登日期 |
2021-1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