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张家港市鼎臻贸易有限公司 ,江阴大典贸易有限公司 ,宁波市翔祥贸易有限公司 ,江西厦工机械有限公司 ,张家港科贝奇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温州亿瓯贸易有限公司 ,宁波熊坤贸易有限公司 ,宁波江北春山贸易有限公司 ,四川达酷利华商贸有限公司 ,江阴市周庄化工有限公司 ,江阴舟舟化工贸易有限公司 ,瑞安市名权铜材经营部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19)宁01民初1142号 |
案由 |
票据纠纷 |
公告人 |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江西厦工机械有限公司、宁波熊坤贸易有限公司、张家港科贝奇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春山贸易有限公司、宁波市翔祥贸易有限公司、张家港市鼎臻贸易有限公司、瑞安市名权铜材经营部、温州亿瓯贸易有限公司、四川达酷利华商贸有限公司、瑞安市名权铜材经营部、温州亿瓯贸易有限公司、江阴市周庄化工有限公司、江阴舟舟化工贸易有限公司、江阴大典贸易有限公司:关于你公司与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票据纠纷系列案,因你公司未履行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宁01民初1142号等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司送达(2021)宁01执1316号、1317号、1318号、1320号、1322号、1323号、1324号、1326号、1331号、1333号、1336号、1339号、1537号、1538号、1539号、1540号等相关案件的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视为送达,责令你于公告期满之日起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未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
刊登日期 |
2021-05-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