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 泰山玻璃纤维有限公司 ,宝塔石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宝塔盛华商贸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妃律实业有限公司 ,上海丁酉贸易有限公司 ,北京宝塔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 ,青岛拓普力达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肥城裕欣纸箱有限公司 ,青岛日晟丰商贸有限公司 ,宣城市佰星商贸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21)宁民终257号 |
案由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公告人 |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宣城市佰星商贸有限公司、上海丁酉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21)宁民终257号上诉人泰山玻璃纤维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肥城裕欣纸箱有限公司及原审被告宝塔石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宝塔盛华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宝塔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上海妃律实业有限公司、青岛拓普力达动力科技有限公司、青岛日晟丰商贸有限公司、宣城市佰星商贸有限公司、上海丁酉贸易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案件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等诉讼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07-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