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梅英,马洪涛,马德月,葛秀荣,杜娟, 瓦房店市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21)辽0281民初1543号 |
案由 |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大连市瓦房店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瓦房店市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与马洪涛、马德月、葛秀荣、杜娟:本院受理原告张梅英诉你债权人代位权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张梅英不服本院作出的(2021)辽0281民初1543号民事判决书,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15日内。 |
刊登日期 |
2021-11-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