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林柳青,王磊
公告类型
其他
案号
(2021)闽0524民初4385号
案由
离婚纠纷
公告人
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人民法院
内容
王磊(河南省商丘市永城市陈官庄乡李门庄村李门庄西组017号):本院受理(2021)闽0524民初4385号原告林柳青与被告王磊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原告提供的证据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与判决。
刊登日期
2021-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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