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礼涛,司武斌,郑善慧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皖01民终1618号,(2020)皖0122民初5636号 |
案由 |
同业拆借纠纷 |
公告人 |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司武斌、郑善慧:本院受理上诉人张礼涛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皖01民终1618号民事判决。判决如下:“一、撤销安徽省肥东县人民法院(2020)皖0122民初5636号民事判决;二、司武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张礼涛借款本金60万元及利息(自2020年8月3日起,以60万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款清之日止);三、司武斌、郑善慧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张礼涛借款本金50万元及利息(自2020年8月3日起,以50万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款清之日止);四、驳回张礼涛的其他诉讼请求。一审案件受理费22853元,由张礼涛负担7853元,司武斌、郑善慧负担15000元;财产保全申请费5000元,由张礼涛负担1700元,司武斌、郑善慧负担33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2867元,由张礼涛负担6433.5元,郑善慧负担6433.5元。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05-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