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赵宏宇,许明超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许明超:本院受理原告赵宏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2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08-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