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天津纳尔夫纸品包装有限公司 ,永清县三盛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津02民初1002号 |
案由 |
对外追收债权纠纷 |
公告人 |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永清县三盛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天津纳尔夫纸品包装有限公司诉你(2021)津02民初1002号对外追收债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09-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