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包高磊, 安徽桐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长支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皖1181民初1918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安徽省滁州市天长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包高磊:本院受理安徽桐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长支行与被告包高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1181民初191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08-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