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江文明, 成都律军风险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皖0881民初906号
案由
同业拆借纠纷
公告人
安徽省安庆市桐城市人民法院
内容
江文明:本院受理原告成都律军风险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你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0881民初90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江文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成都律军风险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5398.65元,并以5398.65元为基数,按月利率1.75%的标准,支付自2014年12月21日至2020年8月19日期间的利息;2020年8月20日起至借款付清之日期间的利息,以5398.65元为基数,按2020年8月20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标准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案件受理费79元,由被告江文明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1-07-25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